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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应该多方面看:
1、一般来说,拟上市公司是在报告期内整体变更的,自发起设立起一年内不得进行股权转让;不知道这条是否适用、
2、股份代持肯定要清理,这涉及股权结构清晰稳定问题;不知道你们中介机构为何不在报告期外解决;
3、如果上述都不适用,那么,就要问题目所提到的代持到什么程度,如果实际控制人换了,肯定不行,如果只是代持一部分,为了清理而转让但未造成实际控制人更换,我觉得不影响,毕竟证监会的审核标准是“实质重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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