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的规定貌似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只能是上市公司吧。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