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我现在正在操作一个项目,现有最大股东持股33%,我们是将他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以后估计只有25%多一点,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为了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更,最好让第二至第五大股东出一个承诺函,保证公司上市后一定时期内,不主动增持股份,以避免可能产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稳定。个人认为这种做法是比较妥当的。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