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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公司管理层取得C公司期权,应视为管理层对外投资,A公司及管理层应就取得期权取得外汇局的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可能会被处罚;
2、管理层纳税问题比较复杂,A、C或D公司都有可能,要看税收协定;
3、D对没有期权的员工进行补偿,法律上应该是偶然所得,D与员工无直接法律上的关系;
4、外汇政策上的障碍问题请参考第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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