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UID
- 223436
- 帖子
- 302
- 主题
- 8
- 注册时间
- 2011-7-11
- 最后登录
- 2014-8-7
|
陷阱二:鱼目混珠,伪装收入性质
【案例一】从东方电子在年报中所作的调整来看,近三年其炒股所得被计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2个亿。其中2001年为2.51亿、2000年5.05亿、1999年5.11亿,这部分“主营业务收入‘已经被追溯调减,扣除税收后还剩10.39亿元,被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东方电子上市后,每年初都制定了一个年增长速度在50%以上的发展计划和利润目标,而按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是不可能完成的,于是在每年年中和年底,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目标的差异,由抛售股票收入来弥补。为此,公司形成了一个在隋元柏指挥下的由证券部、财务部和经营销售部门分工合作组成的“造假小组”。
证券部负责抛售股票提供资金。高峰当庭供述,公司从1998年开始抛售持有的内部职工股,一直到2001年8月份,每年抛售的时间大约都集中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披露前,每次抛售的数量由公司业绩的需要而定。隋元柏每次告诉高峰需要多少资金,并限定在一定的时间和指定的价位范围内卖出,高峰再给证券部的两名工作人员下指令,在证券公司抛售股票,并将所得收入转入公司在银行的账户。
公司经营销售部门负责伪造合同与发票。隋元柏指使销售部门人员采取修改客户合同、私刻客户印章,向客户索要空白合同、粘贴复印伪造合同等四种手段,从1997年开始,先后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同时为了应付审计,销售部门还伪造客户的函证。
公司财务部负责拆分资金和做假账。为掩盖资金的真实来源,方跃等通过在烟台某银行南大街分理处设立的东方电子户头、账户,在该行工作人员配合下,中转、拆分由证券公司所得的收入,并根据伪造的客户合同、发票,伪造了1509份银行进账单,以及相应的对账单,金额共计17.0475亿元。
为了把假象做得更真实,隋元柏还指使销售部门人员与个别客户串通,通过向客户汇款,再由客户汇回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案例二】据证监罚字[2004]43号公布的事实,丰乐种业自1997年4月发行上市至2001年底共计投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688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获利11,794万元,其中有38300万元属募集资金,丰乐种业将证券投资转回的收益以及相关补贴收入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款项,其实际证券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各年虚构主营业务利润,此项差额形成丰乐种业各年度的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4,006万元;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虚做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19,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800万元。
丰乐种业主要造假手法与东方电子相似,就是将炒股收益粉饰为主营收益,但与东方电子不同的是,丰乐种业除了4006万元虚构利润没有填平以及552万元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外,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虚构在建工程18666万元,这一点是东方电子所没有的,为什么会有如此巨额虚构的在建工程呢?原来,丰乐种业主要通过“在建工程”转移募集资金炒股,通过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方式达到了一箭双雕目的:一方面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不体现资金真实使用目的,炒股收益通过冲抵虚构的应收账款回笼资金,实际上证监会认定的三种违法行为有内在关联,主线是挪用募集资金炒股虚增主营收益。 丰乐种业截止03年末,总资产8.55亿元,净资产4.04亿元,03年主营收入3.82亿元,净利润0.15亿元,一家小型上市公司涉嫌亿元造假,在建工程最高时点有18666万元虚构,会计师竟然没有发现造假,实在是匪夷所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