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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出差了就没上论坛,刚看到....
按照会计理论,持续经营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假设,即假设企业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从这个角度考虑,持续经营与合法存续不是一个概念。
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看,其所指持续经营应该是对过去经营事实的认可,即过去三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持续、未中断的。从这个角度考虑,持续经营与合法存续的概念也不一致,因为存在某企业合法存续但生产经营活动暂停的情况,如停业等。
个人意见,仅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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