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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号文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股权并购”)”。个人认为,应受10号文的规制。但如果B本身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话,则不受10号文规制。其与27号文的冲突之处,期待高手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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