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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评估存在问题,有两种情形:(1)非专利技术不属于投入的股东,应属于公司的(比如职务发明),那么是要全部现金置换的;(2)如果仅是评估值过高导致出资不实的,那么建议现金补足出资,而不要减资,减资操作比较敏感且法律程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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