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该自然人既然不属于上市主体的关联方,便谈不上同业竞争的问题;此外,关于利益输送,一般是担心利用关联关系去影响,本案例中,自然人实际上并不能够运用其持有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来产生利益输送,为什么必须要清理呢?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