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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严重,在证监会看来,如果来源不明,有可能倍认定为帐外财产,即之前的存在两套账,有账外资产,如在报告期内,还会被认定为“伪增长”因为之前的账务核算不完整。
所以这个问题要有充分准备,如让股东取得购买凭证,应该说发票、资产的购买协议等可以起到证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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