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这事儿简单,如果你们之间的协议是纯口头的,反正现在lease上只有你一个名字,那个JP根本没资格住在这里啊。换了我,找个她不在的时候把她的东西全扔出去,找building manager把门锁换了。在北美,谁有lease谁厉害,她手里没合同就没有法律保护她,她受欺负被扔出去也是活该!如果她来闹你就直接打911说她骚扰(再恶毒点儿就索性让她砸点儿东西你受点小伤什么的最后给她留个案底,人身财产侵犯在北美是重罪啊)。她如果说她住这里,就让她拿合同出来看,如果没任何书面证明警察也帮不了她。
当然在扔她东西之前楼主要先找好sub-lease的下家, 楼主千万别相信她会帮你找下家这种话,我估计那个JP是住不满1年又不想签1年的lease(估计就是怕到时候找sub-lease麻烦),所以让你去签,到时候她来去自由。天下哪有这么美的事情啊?如果她态度好点对楼主客气点倒也算了,她那么蛮横楼主就没理由手下留情了,同事什么的根本不用顾虑,到时候你把她的劣迹到公司里一散布,我估计她也没脸再混下去了。
但这次楼主找下家的话要把网络和其它费用合在一起再平分,这样不就避免谁出多出少的麻烦了。
这个世界真的颠倒过来了,难道现在没有lease的人反而更NB?想当初我上学的时候名字没在lease上还担心了好久呢,就怕室友哪个不高兴把我给撵了,在加拿大只有你有lease的人家才会提前1-2个月给你notice,当然如果你要走也要提前1-2个月给房东notice。如果你没lease,签lease的那人可以随时随地把你赶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