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635 帖子1222 主题403 注册时间2005-2-22 最后登录200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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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购基础知识 1.企业收购: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所有权或部分股权,
 其经营控制权的商业行为。
 2.企业收购的动机:
 (1)扩大产品与市场规模。
 (2)通过收购跨入新的行业。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
 (4)取得先进生产技术和管理人才。
 (5)转手倒卖。
 3.企业收购的对象:收购者常选择公司净资产较高,有发展潜力,但目前暂时经营不善、
 佳的、公司股票价格相对较低的企业,予以收购。
 4.企业收购的方式:
 (1)吸收式收购;
 (2)控股式收购;
 (3)购买式收购;
 (4)公开收购;
 (5)杠杆收购;
 (6)跨国收购。
 5.企业兼并: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
 6.企业兼并的方式:
 (1)购买式兼并;
 (2)承担债务式兼并;
 (3)吸收股份式兼并;
 (4)控股式兼并;
 (5)以股票购买资产式兼并;
 (6)以股票交换股票式兼并;
 (7)跨国兼并。
 7.收购: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
 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8.间接收购:购买者并不向被购方直接提出购买的要求,而是在证券市场比高于股市价格水平
 的价格大量收购一家公司的普通股票,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其结果可能会引起公司间的激烈
 抗;或者是利用一家公司的股价下跌之机,大量买进该公司的普通股,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
 9.直接收购:收购者直接向一家公司提出拥有所有权的要求。如果是部分所有权要求,
 可能会允许购买者取得增加发行的新股票;若是全部所有权的要求,则可由双方共同磋商,在兼
 同利益的基础上确定所有权转让的条件和形式。在直接收购中,被收购方还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主
 出邀请。
 10.收购的作用:收购是投资者迅速实现对外发展战略的有效手段,它可以大大缩短投资项
 建设周期,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此外,它在资本投入、市场开拓、取得关键技术和人才,增
 竞争和保证企业利润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有利之处。
 11.合并:企业间的吸收合并,即两个以上企业之间根据契约关系进行产权合并,从而
 
 要素优化组合的一种行为。
 12.企业兼并: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
 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的全部产权,导致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的
 企业兼并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其大部分资产的产权归属发生变动,实行有偿转移。它不同于行政性的
 企业合并或组织调整。企业兼并必须是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生产要素发生整体流动。而个别生
 流动,仅构成企业资产的买卖。
 13.企业兼并的形式:
 (l)横向兼并,即生产或经营同一产品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兼并。
 (2)纵向兼并,即两个在生产工艺或经销上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兼并。
 (3)混合兼并,即相互无直接生产或经营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兼并。
 14.企业兼并方式:
 (1)购买式兼并,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清资,进行协
 付产权转让费,实现企业产权的合理转移。
 (2)接收式兼并,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所有的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
 保为代价,全面接收兼并企业,取得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
 (3)控股式兼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
 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最终实现兼并的目的。
 (4)行政式合并,即通过行政干预方法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之资产、债务、职工全部
 归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有经营优势的企业,这种形式兼并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
 15.企业兼并的核心:确定产权价格,这是转移被兼并企业产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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