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poot2的精神值得敬佩!但是当一个海关的条例出来的时候,只是没有经过实际检验的理论。不同海关对此理解程度也会不同。其实如果熟悉报关的人就知道,作为有书号的书籍进口,如果是大量的必须是通过专门的图书进出口公司来进口的。我想当时海关是认为大量的同样的书籍进口,正常应该是有专门的收件公司(比如CFA中国代表处),在找专门的图书进出口公司清关之后才能派发给各位同学的,这种清关模式是要缴纳关税的。而现在是通过UPS公司把书籍分散寄给各位,从收件人的角度来看,这就属于私人的物品了,按照海关的161公告,是可以免税的。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海关没有错误,而UPS也只能按照当时海关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