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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郭晓燕昨天在第五期新会计准则培训班上透露,财政部明年将对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证监会也将对此予以重点关注。 根据新证券法、公司法和新会计准则的精神,结合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计划年底正式出台。 在2006年年报编制过程中,证监会将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进行重点跟踪和检查,对利用新旧会计准则衔接阶段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检查。 为确保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证监会已成立执行新会计准则协调小组,一方面帮助上市公司解决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另一方面就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郭晓燕表示,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从专业技术和操作实务两个方面,尤其是在如何谨慎适度地选用公允价值、金融工具对上市公司会计核算的影响、企业合并的会计核算、对资产减值的理解和操作等问题上,给上市公司带来挑战。 郭晓燕强调,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这既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之一,也是新准则最为突出的中国特色之一。上市公司既要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商誉、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更要防止利用新旧准则的衔接突击转回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以调节利润。因此,把握好政策界限,对减值损失做出最为可靠的判断,是上市公司管理层面临的挑战。而新准则对所得税进行了全新的规定,则不仅是对上市公司,而且对监管部门乃至税务征管部门都是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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