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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志强的“泛海系”先后成为民生银行、海通证券、民生保险、民生证券、民生典当的大股东,全方位搭建起了一个金融王国。以强大的金融资本作支撑,其地产系统开始强劲起飞。 在泛海系地产业务资金紧张时,卢志强利用其金融产业以质押、担保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 如今,在旗下地产公司难以再从关联金融企业获得资金的情况下,卢志强开始将泛海集团旗下全部地产业务置入泛海建设,欲将其打造成地产业务的上市旗舰。在完成地产业务 整体上市后,卢志强很可能会积极整合旗下金融业务。
把握政策机会 卢志强之所以能够成功,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他对国家政策敏锐的嗅觉,并且能够恰到好处地把握政策带来的机会。1985年,正值而立之年的他辞去潍坊市技术开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的公职,下海创办企业。最初,卢志强从事的是教育和培训行业,两年后,国家开始推行住房改革,房地产在一夜之间成为暴利行业。卢志强抓住时机,成立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泛海集团”),挺进房地产业,在以后短短的数年时间里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上世纪90年代初期,民营企业还没有受到各地政府重视,而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却享有许多内资企业无法企及的政策优惠。1990年前后,卢志强在美国注册了泛海国际有限责任公司。在“泛海系”日后的许多项目中,“美国泛海”身影频现。 1994年,国家提出“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0位民营企业家为配合落实该计划而率先提出“光彩事业”。尽管卢志强并非首批发起倡议的企业家,他却敏锐地看到了光彩事业的价值。1995年10月25日,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作为社团法人在民政部登记,会长为时任中央统战部部长的王兆国,法人代表、秘书长由统战部副部长胡德平兼任。而在此之前,1995年7月,眼疾手快的卢志强在北京成立了光彩事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料显示,当时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出资3.56亿元,占总股本的71.2%,山东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占总股本的20%,而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出资1500万元,占总股本的3%,另外,联想、四通等8家股东出资合计占5.8%。此后,经过增资扩股,该公司注册资金增至5亿元,净资产达10亿元,更名为光彩事业投资集团。在光彩事业光环的照耀下,光彩事业投资集团的实力急剧增长,开始在房地产、金融和高科技等领域全线出击,数十家“泛海系”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涌现出来,卢志强也拥有了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山东省工商联副会长、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头衔。 一致行动公司协同打造资金链 卢志强曾表示:“整个金融业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是非常有限的,融资难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1998年10月,通过股权置换,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收购深圳上市公司南油物业(000046),改名“光彩建设”(2005年又改名“泛海建设”)。这只著名的强庄股,曾在1997年创造过从3元暴涨到23元的奇迹。2000年之后,中国金融业开始对民营资本开放,卢志强再次抓住机遇,在金融领域攻城略地,先后成为民生银行(600016)、海通证券、民生保险、民生证券、民生典当的大股东,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全方位搭建起自己的金融王国。此外,“泛海系”还持有中关村证券9.74%和光大银行1.11%的股份。 “泛海系”所投资的金融机构,股权比例相当分散,表面上很难实现控股,但通过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等单位一致行动,确保了在控制权方面的相对优势地位。在民生银行成立时,泛海集团与船东互保协会作为发起人,各持股9000万股,合计持股13.04%,而第一大股东新希望集团只持有9028万股,持股不到7%。之所以说“泛海系”与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关系非同一般,不仅因为二者之间频繁进行股权交易,而且因为二者在投资民生证券、民生保险和海通证券等金融机构时均明显步调一致(参见本刊2003年1月号《八大家族金融》)。 中色建设(000758)也与“泛海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除在民生银行和民生人寿投资上保持一致外,“泛海系”的民生证券还是中色建设的第二大股东。中色建设曾于1997年与光彩事业投资集团签订《光彩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承包原则合同》,2002年4月协商退出工程的承建,显示出双方渊源很深。 有了强大的金融资本作支撑,卢志强的地产系统开始强劲起飞。他以北京为中心,在武汉、深圳、青岛、济南、上海均布下重兵。在北京拥有光彩国际公寓、光彩国际中心、泛海国际居住区等项目,在武汉投资开发中央商务区等项目,在上海规划建设泛海新世界等项目,在深圳开发有荟芳园、新世纪家园、山居岁月、新天地公寓等项目。据粗略估算,“泛海系”同时计划开发的地产面积在350万平方米以上,所需资金则远远超过100亿元。 在“泛海系”地产业务资金紧张时,其金融产业利用质押、担保股权等方式帮助其完成融资。民生银行公告披露,截至2006年底,卢志强控制的泛海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在民生银行的关联贷款最多,达到33.86亿元,占关联贷款的比重达到79.9%。此外,船东互保协会贷款1.47亿元,也远高于2005年报披露的水平。根据民生银行章程第43条,同一股东及关联方借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民生银行2006年末的资本净额为343.55亿元,显然“泛海系”将这一“政策”利用到了极限。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07年1月,“泛海系”已将旗下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泛海建设股票4亿股、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所持法人股7029万股都质押给了国家开发银行,另外,卢志强所持有民生银行的全部5.73亿股股票也被质押。因此,“泛海系”手中控制的各种股权已被抵押殆尽。在这种情况下,2007年1月5日,民生银行董事会仍然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关联贷款的议案》,同意向“泛海系”的北京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发放重组贷款3.5亿元,贷款期限一年,年利率6.732%。该公告对该笔贷款的来历和用途只字未提,使市场普遍对是否存在有效还款来源产生怀疑。该项决议虽最终获得通过,却遭遇了多位独立董事的反对票。来自淡马锡的董事苏庆赞表示反对的理由是:尚未看到还款计划,在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后,方能进行评定。具有香港背景的独立董事王联章表示弃权,理由同样是在未看到还款计划前,不能进行评估。 地产整体上市创富 周旋于地产与金融产业链条之中,卢志强也有失意之痛。2002年11月,“泛海系”旗下的通海建设公司受让了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所持民生证券9.358%的股权。此后,“泛海系”又协议收购了河南旅游集团等四家股东在民生证券的股权,控制股权的比例达到了43.695%,超出了证监会规定单一股东持股不得超过20%的上限。2003年4月,部分中小股东将“泛海系”严重超比例持股的行为向监管部门告发。同时,在民生证券第一次股东大会上,南阳金冠集团等股东代表提出大股东变相抽逃资本金,大肆占用公司资金,严重影响了公司运转。2003年6月,河南省公安机关对“泛海系”的抽逃行为展开调查,初步认定泛海集团变相抽逃资本金,中国证监会随后要求泛海集团归还资本金。2003年7月初,“泛海系”迫于压力归还了抽逃的资本金。 此外,随着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正式取得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非政府组织特别咨商地位,联合国将“光彩事业”作为一种新型的扶贫开发模式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由于“光彩事业”已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家参与社会扶贫行动的公益事业代称,而光彩建设在各地开发的项目大多是高档物业,两者的品牌内涵相背离,光促会显然不想再将“泛海系”公司与之混为一谈。光促会的有关人士一再表示,光彩建设等公司与之没有任何关系。而光彩建设2005年之所以更名为泛海建设,相关人士也解释为是应光促会的要求。 在旗下地产公司难以再从关联金融企业获得资金的情况下,卢志强仍然找到了创富的捷径—整体上市。2006年4月,泛海建设宣布从大股东泛海集团收购其旗下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65%的股权;此后泛海集团又向泛海建设定向增发4亿股,实施后泛海建设获得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泛海国际居住区1#、2#、3#地块共计74.38万平方米的优质土地储备。2007年3月,泛海建设发布公告,宣布其将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约80亿元,用于收购大股东泛海集团旗下星火公司100%股权、通海公司100%股权、浙江公司100%股权、武汉公司60%股权。收购完成后,泛海建设拥有土地储备规模将超过大多数一线地产公司,因此而增加的建筑面积超过800万平方米。业内人士表示,泛海集团将旗下全部地产业务一次性置入泛海建设,欲将其打造成地产业务上市旗舰。一次性增发80亿元的计划,打破了市场对“泛海系”会把整个集团的地产项目分3-5年时间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的预期,“一次到位”给市场很大想象空间,因而股价增幅巨大。 在完成地产业务整体上市后,泛海集团对金融业务的整合无疑能够进一步加强地产开发的融资实力。泛海集团在2006年底的企业发展战略会上确定了集团将以地产、金融、教育为主要发展方向。卢志强未来很可能积极整合旗下金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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