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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信息快递—解读“新三板”两步扩容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称“‘十二五’期间,场外市场建设将分两步推进,一是鉴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关基础准备工作相对成熟,将首先允许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具备条件的未上市股份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公开转让,进一步探索场外交易系统运行规律和管理经验;二是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并稳定运行后,将市场服务范围扩大到全国具备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稳妥推进。”事件点评:
  
“新三板”多角度扩容即将启动:1、先将高新园区纳入其中,进一步扩展至全国;2、个人投资者将允许进入,为控制风险稳定市场,个人投资者准入门槛或较高;3、做市商制度推出无异议,需研究制定交易规则、券商持有企业股份细则和融资细则,建立场外交易系统尚需2-3个月时间。
  
由于高新区准备较为充分、拥有较多创新型企业资源,先将高新区纳入其中具有合理性。目前,共有8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首次纳入扩容试点的园区在15-20个左右,根据企业挂牌的时间、高新区已做准备的企业个数,今年“新三板”市场新增企业个数应该在50-80之间,而未来两到三年,随着纳入高新区增多,新增速度应该会加快。
  
场外市场的范围最终应是全国性的,不应局限于高新园区。场外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重要一环,多层次资本市场必然是“金字塔”形,以场外市场为基座,到创业板市场,再到主板市场。因此,场外市场的范围必然扩充到全国,而不能仅仅局限于为数不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
  
正确理解场外市场:1、并非交易所市场,属于在场外交易的柜台市场;2、股份“挂牌”而非“上市”,区别于主板和创业板的上市;股份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挂牌,只是存量股份在该系统进行挂牌,为公司存量股份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并非上市。3、股份“公开转让”而非“交易”;4、初次“挂牌”不融资只挂牌,融资需求通过后期定向增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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