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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讨论一个营业收入的确认问题

对于这种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投运合格后付6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大家认为该如何确认收入?

个人理解
要看企业对于该合同的风险怎样认定了,如果合同约定投运合格后无退货条款,则在首付30%时不能确认收入;如果合同约定即使投运后客户认为存在问题,仍由企业检修或调换零件至可使用,而不存在退货风险的,也可以在合同签订后即全额确认收入,至于质保金,似乎可以作为应收账款处理,不影响收入确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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