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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评估问题

对存货的盘亏盘盈怎样入账,怎么样会对主营业务收入产生影响!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一定要注意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一定是被盗、丢失、霉烂变质,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都可以对此进行规避,我做过不少与此相关的资产损失专项鉴证报告,基本上都没有做过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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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不善的要进项税转出
非正常损失的不用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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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盘亏盘盈如果金额不大,可以通过管理费用进行核算,如果金额比较大,应当归属于会计核算问题,应当进行会计差错调整,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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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盈盘亏所体现出来的是管理问题和内部控制缺失问题,除非是计量误差累积数,但通常会将计量误差每隔一定期间进行处理,而不是盘盈盘亏,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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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的盘盈和盘亏。在评估的时候应该先会计入账。如果审计和评估都要出报告,审计中应该先审计调整,按照2楼的会计处理做。如果只有评估,没有审计,评估中有一个调整后账面值。应该在调整中账面值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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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盈应以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会计处理,并且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二)盘亏
1、人为因素导致的盘亏,要计入管理费用;
2、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因素,需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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