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大家好!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的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我的理解是这个资产负债表日包括中期期末。所以,例如那些5月开工,8月完工的建造合同,也应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目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公司的招股书中,大部分公司没有披露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但是,看了太极股份(002368)的招股说明书,披露如下: 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应根据项目完工验收单在项目完工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竣工结算书或合同总金额。B.如项目的开始和完工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根据太极股份招股书,其对那些5月开工,8月完工的建造合同,对其半年报来说,不是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建造合同收入的,是根据项目完工验收单在完工时确认收入。
所以我想咨询大家:
1、根据准则的意思,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的估计,对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要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么?主要对半年报或季报会有影响。到底如何正确理解《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第十八条: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2、证监会审核中对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要求是怎样的?
3、目前,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公司的招股书中,大部分公司没有披露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收入确认原则,是否默认这些公司对于当年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
欢迎大家积极讨论,谢谢!

谢谢您的热心回复!
我想再咨询下,对某些4月开工,9月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半年报中可以不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么?只要在9月完工时一次性确认收入和费用么?
建造合同准则的适用范围在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都没有提及,问下那边会有相关规定?
谢谢!

TOP

个人理解:

       建造合同准则适用情况是有它自己特征的,1)产品通常体积巨大;2)周期比较长;3)价值比较大.


    根据这三个特点,公司在制定自己的会计政策,即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时,将生产周期or安装周期较短的一些项目按照竣工验收的标准来确认销售收入,并具有一贯性是完全合理的,而且实践操作中也往往是如此。


    我们在指导客户定该项会计政策时,会提请客户注意两点,主要是价值+周期,价值较小or周期较短符合二者之一的情况下,按照竣工验收一次性确认是没问题的。

TOP

证监会网站刚挂出来的北京星光影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说明书P236页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如下:
影视文化照明系统集成业务均签订相应的固定造价合同,并编制执行合同的
预算,合同完工以双方验收合格为依据。合同的总收入按照合同金额来确定,合
同预计总成本按照编制的预算总额确定,实际已发生合同成本按照财务分项目核
算的结果确认。

如果合同的开始和完工在同一会计期间,则全部确认该合同的总收入和总成
本;如果合同的开始和完工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则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
例同时参考工程的现场形象进度进行确定,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
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
可以参考一下!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