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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联交易定价问题!急!!

在改制方案中,由于部分经营性资产暂未有盈利,因此发起人(集团公司)考虑将此部分经营性资产暂不注入拟设立的公司(将来的上市主体),但会委托拟设立的公司进行经营,并由集团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预计受托管理的成本基本为人员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现在暂时设计的受托管理费按照成本加成收取!

请教各位,加成的比例一般如何确定,因为没有同行业的利润率可以取得?证监会是否会特别关注此问题?例外是否有其他确认方法避免关联交易的不公允?

同意4楼
即使暂不注入,上市前注入
到时候申报报表要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将该资产报告期内的业绩全部纳入申报报表
该安排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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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斑竹的解答。
由于是公共配套设施,现阶段难以达到饱和利用并盈利,故只有采用此方式。
另:是否能由合理定价的方法(在没有行业利润率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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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虑: 一,资产这样处理的完整性,二,委托上市公司代为管理的必要性,三,是不是有通过此方式人为提高资产收益率的嫌疑,四,委托管理费涉及利益转移作大拟上市公司业绩,   我觉得有时侯刻意的包装,不如简单的好, 刻意的行为反而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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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各位大虾没有遇到此种问题,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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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允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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