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制定金融危机管理法规,建立政府主导的金融危机应急处理机制。在金融危机中,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政府都为了维护本国的金融稳定而采取积极措施。这不仅说明金融市场的稳定对于一国整体经济稳定的重要性,而且说明了在解决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出台强有力的措施来恢复市场信心。我国要吸取美国政府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的教训,建立起一个有效的金融危机应急机制,在《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快有关金融危机管理的立法,将政府的危机管理纳入一个法制化的轨道中,保证在金融危机发生时政府能在最短时间内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将危机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时,我国监管机构要加强金融监管,特别关注银行业所面对的内外风险,对内强化风险管理,对外控制金融业开放的范围和节奏,防止国外金融危机对我国银行业的冲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