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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难题

公司所在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计提10%,但是公司报告期内计提比例1年以内为0。

1、如果改为10%的话,会影响2010年的股改时的净资产数据;

2、如果保持0的话,觉得计提政策不够谨慎,特别是公司2011年应收账款金额显著上升情况下(占收入比例超过40%)。

3、或者2009、2010年的计提比例为0,而2011年计提比例为10%,这样能解决上面两个问题,但是涉及到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是否可行?

请哪位帮忙提供解决方案。

不改成10%,需要解释计提的合理性,对利润的影响,如果对利润影响较大,有调节利润的嫌疑;改成10%,需要解释股改净资产低了对出资的影响。个人觉得如果之前是其他会计师审的,现在改了,即使是影响股改时点的净资产比较好解释;如果是同一家会计师审的,就需要综合考虑一下了,但是总体上,把报表调整合理了,更好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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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类似的帖子。
建议还是改成10%比较稳妥。
在改成10%导致股改净资产降低后,建议可以由原股东用改制基准日至股份公司成立日期间的净利润补足,或者由原股东掏钱补足。这个光靠解释恐怕是不管用的,因为那是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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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的坏账提取,不是账龄法而是个别认定、组合测试法,当然很多企业以账龄法作为组合测试法。
同行经验不可抄袭,要看该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啥样,客户质量啥样,债权质量啥样。
模仿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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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明,会计估计变更,采取未来使用法,不牵扯股改是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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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应收账款显著增长,计提比例就应该增大。这个企业应该结合销售政策、历史坏账水平等来确定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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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下上市公司,有些企业就是做了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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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上海金立泰,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调整2011年的比例。
成功过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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