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问题

上交所2009年8月25日颁布了《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里面提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提名程序,但不得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提案权的相关规定。”

而之前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制定的公司章程是没有这个内容的。

请问,是否要召开股东大会修改章程,目前是否有根据指引规定,修改章程的案例?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