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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数据显示,到2006年底中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已达到90.45亿美元。 2006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新批准了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家QFII共4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其中,施罗德获2亿美元额度,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加2亿美元额度,其总额度增至2.5亿美元。 QFII制度,可以简单地解释为一国资本市场有限制的对外开放。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12月颁布并施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机构或政府投资机构等都可申请成为QFII,可到中国股市进行投资。 2003年5月瑞士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获批的QFII。QFII的引入,不仅增加了国内资本市场资金供给,还有助于引导市场投资理念,促进境内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目前,QFII已经成为中国股市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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