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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类企业优先上创业板 姚刚谈四点筛选标准

创业板发审部门负责人在7月14日“创业板发行制度培训”会议上明确,今年创业板将侧重两类企业,一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二是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比较强的企业、行业排名靠前、市场占有率比较高的企业。


为避免监管部门受理材料初期出现扎堆情况,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和证监局要进行筛选,“挑出来的企业,能够预示创业板发展的光辉未来”。


姚刚提出了四点筛选标准。


一是企业材料要保质保量。证监会将组织专门人员受理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材料必备条款,检查是否齐备,如果发现遗漏等问题,将不进行正式受理,而是将其往后排。


二是企业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以及经营模式,要适合创业板要求。比较忌讳的是当成中小板的“小小板”,比如小的钢铁企业、小煤窑等。


除了发审委员,证监会还在组建专家库,行业覆盖面很广,对申报企业在行业的地位、盈利模式、技术创新等方面请专家发表意见。


第三个筛选标准是要满足两套财务指标的硬标准。


按照创业板IPO办法里规定的两套财务指标,将有成千上万家企业符合。其中创业板的目标企业是:创业以后已经脱离了死亡谷地带,其产品、营业模式、技术已经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和占有率的企业。


为促使保荐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筛选,监管部门还对保荐代表人申报数量做了制度安排。即沿用主板的“两个保荐人同时只能报一家企业”的规定,当然,该保荐人做主板项目与之不冲突。


在受理材料第一周申报的保荐机构,如果申报数量超过一家,要对其申报企业按照推荐顺序进行编号排序,并在排序文件加盖公司公章,以供参考。


针对拟从主板排队转到创业板的企业申请,姚刚表示,监管部门对此种“转板”不反对,但在过程中需要考虑:


一,从主板排队转到创业板的企业,在受理时间上不享受任何优先待遇,也需要同新申请企业一同排队;二,转过来的企业是否适合创业板,要进行充分评估;三,创业板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材料和主板是不一样的,必须重新做材料;四,要履行相应的手续,即从主板撤回原来申请,再报到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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