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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中行上市 保险资金集体突围预演QDII

虽然央行的5号公告未将股票圈定为保险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范围,但借中行上市之机,保险资金上演了一场集体突围。
5月30日,中国银行股份公司(下称“中行”,3988.HK)在香港联交

所发布公告称,中国人寿(2628.HK)及其母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已获配售39421万股H股,平安保险(2318.HK)则获配售47305.2万股。
按照每股发行价港币2.95元计算,中国人寿和平安此次海外股票投资,共计动用约37亿港币,资金量远远超过此前交行和建行IPO时的规模。两家公司占了企业投资者近22%的配售额度,远高于其他10个认购机构。
而事实上参与中行股票竞投的保险企业,远不止两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2328.HK)人士向外界透露,公司已获10亿美元外汇境外投资额度,其中1亿美元即用来认购中行股份。香港上市保险公司中保国际(0966.HK)总裁吴俞霖也透露,该公司通过旗下中保资产管理公司认购中行新股。
如果说,上述保险企业都已在境外上市,其投资资金主要来自于海外IPO募集的外汇资金,而不大牵扯人民币购汇的话,泰康人寿的投资资金则更显著地具有QDII特性。
消息人士透露,尚未在海外上市的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打通了“特批”通道,用人民币购汇筹集资金,已经竞买到了一定数额的中行股份。
对此,保监会有关人士给予了证实。“他们有这种投资需求,作为监管部门应该给予充分的支持。”
当初,中国人寿也是通过“特批”,成功地在海外购入建行2.5亿美元的股份。而当“特批”手法为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享有时,其中所显示的政策意图也越发明显。
市场关于保险资金成为QDII 先锋的说法已颇为流行。但央行4月13日晚间发布的有关QDII 的框架性文价——5号公告中却明确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将股票投资排除在外。
当前,有关保险QDII的关键性文件《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正在由保监会和央行加紧修订中。
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制度处人士透露,“国务院已经明确,有关保险资金出海的具体运作管理办法由保监会来制定,而不是必须依据部委文件,既然保监会以前出台的具体操作细则中,已经明确了股票投资的范畴,当然有理由放行。”他表示,保险 QDII的投资范围最终突破央行5号公告的可能性很大。
而其所指的操作细则,即为2005年9月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规定,允许保险公司将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股票市场,但投资对象仅限于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企业股票。
6月1日,中行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截至2日收盘,中行股价为3.5港元。仅两天时间,保险资金已尝到分食中行海外IPO的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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