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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青睐资产证券化

近日,证监会将《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草案)》发至部分创新试点券商手中,经征询意见和修改后,将择机颁布实施。细则将集合理财业务扩大至规范类券商,并对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销售渠道和托管等作了界定。与以往相比,监管层会在总结已有产品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鼓励集合理财产品做大做强。
目前已有11家创新试点券商共发行了16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总规模近183亿元。除了广发、中金发行的资产证券化集合理财计划和中金外汇资产管理理财计划外,其他的集合理财产品都类似于证券投资基金。
虽然这些理财计划运作时间尚不足1年,但这些产品普遍表现不错。其中,东方证券的“东方红1号”等偏股型产品业绩优于大部分基金,而其它配置型和货币型集合理财产品的净值增长率,也不逊于同类基金。当去年集合理财刚推出时,管理层曾担心会侵占基金理财市场,现在看来券商理财总体规模不大,业绩也不错,于是决定扩大这个市场。这充分反映了管理层对集合理财产品的认可,有利于增强券商活力。
以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为平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金融衍生结构化品种在2006 年有望得到较快的发展。首先,在当前企业债市场欠发达的情况下,通过短期、中期、长期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设计和风险评级,可丰富交易所企业债市场;其次,通过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向企业提供多层次的融资渠道,既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降低股票发行的扩容压力;再次,通过地方政府下属企业来发行资产证券化,可以变相实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支持市政建设的目的。大力发展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产品,不仅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对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也具有极大的意义。
随着金融衍生产品的不断推出,集合理财计划设计更加注重现代金融工具的应用,CPPI、期权、ETF、挂钩、信用、抵押等结构性手段在集合理财计划设计中会层出不穷。产品设计的优劣、专业理财能力和销售渠道是今后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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