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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1月5日晚间消息,中石油认为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其所有业务领域,于是联合母公司中国石油(9.96,0.16,1.63%)集团共同出资50亿人民币设立自保公司,对这一议案,中国石油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志武(微博)以希望公司进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险方式的理由给以反对。
自保公司是指主要经营中国石油集团内的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公司。
中国石油认为,由于石油行业具有高风险和专业性的特点,目前的普通商业保险不能覆盖本公司的所有业务领域。
“为满足高风险和海外项目风险管理需求,合理转嫁经营风险,平衡商业保险支出,提升风险应对能力,确保出险后保险赔付执行效果,且能节约公司整体保费支出,特别设立自保公司。”
2011年1月4日晚,中国石油发布公告称,中国石油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4日形成有效决议,中国石油与母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双方协商同意设立一家自保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大约为港币61.35亿元)。
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出资人民币25.5亿元(大约为港币31.2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51%,中国石油出资人民币24.5亿元(大约为港币30.06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9%。
除陈志武反对外,关于本项议案包括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在内的8名董事会成员回避了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进行了表决,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1票。
陈志武希望公司进一步研究其它的保险方式。(安安 发自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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