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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反思外资利用 外资并购新规可望年底出台

商务部正酝酿对外资并购进行限制。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由商务部牵头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可望于年底前正式出台,该规定将对龙头企业的并购以及比例规定等方面进行完善。
商务部反思利用外资
“中国政府对于未来外资政策的调整其实是非常慎重的。目前看来,中国继续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不会改变。”北京WTO事务中心研究员国际法学博士武长海昨日接受采访时说,但政府将对某些政策领域进行完善。今年中国利用外资出现一个转折点,改变过去那种不讲效益、不顾一切地引进外资的方式。
商务部今年6月发布了《中国产业外资控制报告》,检讨数年来吸引外资投入中国的成效。作为引资的主要政府部门,商务部这份报告“倾向于认为中国产业已为外资控制,充满经济安全的忧虑”。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林哲莹的“限制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言论,武长海认为,这些信号暗示了政府对外资“投机面孔”的反感。
“但是商务部与发改委之间的态度意见并不一致”,武长海告诉记者,发改委认为没有产业出现外资垄断的情况,但是商务部却认为已经出现了垄断态势。所以,此次的规定由商务部牵头,在原来《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2003年由原外经贸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基础上全面修订。
外资进入要有底线
外资并购在外国在华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将呈上升趋势。资料显示,2006年跨国并购的热度继续升温,上半年共发生21起并购事件,其中13起披露收购价格,平均规模为1.6亿美元。有3起为中国内地公司境外并购,其余均为外资并购内地公司。从目前来看,下半年外资并购还将有所增加。
“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这样的限制,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并不是所有的产业都可以进入的,应该有一个适当的限制。”武长海认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实际上也是中国加入WTO后的一个相配套的政策。WTO意味着市场的开放和更多的竞争,以往有高额关税把外资挡在门外,但如今这种屏障消失,国家需要从政策上进行介入进行限制。事实上,许多WTO成员国都有这方面的政策法规。
商务部研究院外资部副主任孙笑华表示,2003年颁布的关于外资并购的规定,已经对外资并购的框架制定完整,但是目前看来,该规定在包括对龙头企业的并购问题以及比例上都存在缺失,而这些内容很可能在新规中有所体现。
外资并购新规最快年底前出台
另外一个现象也值得关注,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也直指外资在产业领域里存在大量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集中度过大等现象,尤其是外资的恶意收购。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中涉及的反垄断问题条款,强调并购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武长海说,《反垄断法》针对外资进入产业领域后发生垄断的情况介入监管,属于竞争政策;《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则从规模、资金等方面设置行业准入的标准。
知情人士透露,新规最快可能在年底前出台。但孙笑华却认为,由于外资并购会牵涉到反垄断的问题,商务部有可能会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后再公布新的外资并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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