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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最严资本监管新规”之称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被推迟至明年1月起实施,很可能是监管层出于“稳增长”的考虑而刻意为之。
早报记者昨日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银监会今年5月下旬曾专门就《办法》召开了情况通气会。而在这一场合,银监会明确表示,“考虑到2012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并尽可能为商业银行预留足够的准备时间,《办法》的实施起始时间推后至2013年1月1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还详细说明,“为灵活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变化,《办法》以‘试行’方式发布。”
银监会称,在《办法》实施过程中,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实现监管政策同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协同配合。同时,根据形势变化,以及巴塞尔委员会相关规则改革进展,对《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完善。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制定《办法》的汇报,并决定《办法》自2013年1月起实施,这和银监会最初计划的2012年1月起实施推迟了一年,也较银监会第二次计划的今年7月1日起实施推迟了半年。
“国务院曾召开专题会议”
据介绍,监管层对于《办法》的出炉态度非常谨慎,先后召开多轮座谈会以征求意见。
2011年8月15日,银监会发布《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随即分别召开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座谈会,详细讨论《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影响。其后,银监会先后组织了四轮定量影响测算,对业界提出的调整建议和各种备选方案的技术合理性以及影响进行反复评估和权衡,对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2011年10月份以后,银监会又先后召开了相关政府部门、学术界和国内主要银行董事长、行长座谈会,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向国务院进行了专题汇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28日,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法》有关问题。与会各部门及主要银行形成基本共识,认为《办法》起草过程中经过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并充分吸收了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尽快发布实施。
随后,银监会又对各类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吸收,再度对《资本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直到将最终版本向国务院汇报。
“尽量采取优惠的办法”
此外,在6月6日决策层面宣布将从明年起正式实施《办法》后,为何两度推迟实施《办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据上述人士透露,银监会在上述通气会上也就此进行了解释。
除了《办法》总体实施时间,银监会还明确提及,“考虑到《办法》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宏观经济运行面临的新情况,对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安排进行了调整。”
《办法》将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过渡期从2013年底推迟到2016年底,部分机构经批准可推迟至2018年底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银监会在上述情况通气会上还多次强调了此次修改后的《办法》之松。
银监会称,监管层已经在国际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充分运用国别自裁权,尽量采取优惠的处理方法。
“针对个别对国内银行有实质性影响的规定,在坚持审慎性的同时适度突破,避免对国内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不利影响。”银监会说。
据了解,上述突破主要是指银监会允许超额损失准备可分段计入二级资本,以150%的拨备覆盖率为分割点划分低级超额拨备和高级超额拨备;低级超额拨备计入二级资本受制于0.6%的上限,高级超额拨备全额计入二级资本。这较国际标准宽松。
此外,《办法》降低对中小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允许存款规模小于1000 亿元人民币、未在境内外上市、未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适当简化信息披露的内容。
银监会还表示,将成立“资本工具创新研究工作机制”及跨部门工作组,“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开拓渠道,缓解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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