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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券商既非创新类或规范类,也非风险类券商的“另类身份”将得到改变。
记者日前获悉,某合资券商将率先获得创新试点的资格。业内指出,一旦合资券商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将在资产证券化等众多领域获得业务发展的机会,合资投行的生存困境有望得到解决。 据了解,合资券商长期以来处于尴尬地位,在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的思路中,合资券商既不属于创新类,也不属于规范类,而其作为新成立的证券公司,自然也不属于风险类券商。据悉,目前我国的合资券商共有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新北京证券(即瑞银入主后的北京证券)等五家。 身份的尴尬给合资券商的业务开展也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某合资投行营销部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在开展业务的时候,经常有竞争对手攻击其属于非创新类券商,导致他们在很多项目上碰壁。 一合资券商负责人也表示,在企业心目中,创新类和规范类就是优秀券商的代名词和标志符。公司若不能参与创新类和规范类的评审,将对公司未来发展、投行业务创新,十分不利。他认为,随着行业综合治理的完成,社会各界对于证券公司的信任度在回升,资本市场的业务创新日益成为证券行业发展和提升证券公司核心 竞争力的关键,这也将进一步促使政策资源和市场资源向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集中。因此,若被排除在创新类和规范类之外,将对合资券商的社会公众形象和业务拓展带来严重影响。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员蒋健蓉指出,规范类券商,特别是部分创新类券商利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给予的政策机遇,公司规模迅速壮大,各项业务得以拓展。但合资投行由于其特殊身份,一直无法与这些证券公司同台竞技,发展速度远远落后。如果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巨大成功之后,还不给合资投行“另类身份”正名,对其发展非常不公平。 业内公认,合资券商在治理结构、风险控制、财务指标、投行业务等多项标准中都属于行业的领先水平。合资券商一旦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其业务发展空间将得到很大的拓展。据介绍,这些业务发展机会包括 资产证券化、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等。 蒋健蓉也指出,一旦合资券商获得创新试点资格,创新业务将成为其未来重要的利润源泉。而且合资券商将凭借其外资母公司的强大背景和经验,在创新业务领域对内资券商形成强大的竞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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