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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难脱利益输送嫌疑 近日,有关兴业可转债基金涉嫌向大客户输送利益的消息频见于报端。对此,兴业基金公司也连续发表措词严厉的澄清公告,对利益输送行为予以否认并表示可能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在权威部门没有进入调查之前,媒体固然不能妄加定论,但从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来看,兴业基金亦无法洗清自身“利益输送”的嫌疑。 “如果不是恶意的利益输送,哪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某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事实上,这种牺牲全体持有人利益、关照大客户进行短线套利的行为在基金业也不是一、两家,而且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只是这次兴业基金可能动作太大,把问题公开化了。 巨额申购之迷 2005年12月19日,招商银行(600036)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与转债即日起停牌。 2005年12月30日,招商银行公布了调整后的股改方案。其中,原方案中“派发2份认股权证”提高到6份,初始行权价也由5.53元提高到5.65元。因此,对价水平较原方案有很大提高。 而就在2005年12月29日,兴业基金公司突然发布一则宣布旗下兴业可转债基金暂停申购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是:“截止2005年12月27日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招商银行可转债和招商银行股票的总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2.29%,鉴于基金管理人预计招商银行复牌后对本基金净值将有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决定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暂停申购期自2005年12月29日起至招商银行股票复牌日止。” 这则公告引起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群航的关注。多年研究基金的经验和直觉告诉他,基金公司主动暂停申购有违其经营的逐利本性。而且其他基金公司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没有暂停申购呢?兴业可转债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真的受到有效保护了吗? 春节放假,王群航终于有了闲暇时间专门就此问题进行数据分析。结果很快就有了惊人的发现:就在2005年12月28日那一天,兴业可转债基金暂停申购之前可能有一笔高达4亿元左右的巨额申购,约占此前基金总份额的28%,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经过验算,再加上与同行的沟通,王群航终于确信自己的判断没错。于是他撰文指出该基金存在着利益输送嫌疑,文中写到:“从2005年12月28日到2006年1月5日兴业可转债基金恢复正常申购,该基金的净值从1.0189元上升到了1.0394元,短短数日增加了0.0205元,增幅为2.01%。而这笔巨额资金恰到时点的进入,摊薄了兴业可转债基金原持有人的收益,估计使原持有人减少了15%左右的收益。” 也就是说,这笔巨额资金在招商银行宣布调高股改对价方案之前,并且抢在兴业基金暂停申购前的最后一天进行了申购套利活动,短短7天(假定套利资金在2006年1月5日赎回)就可能套取了至少900多万利润。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呢?”这成为王群航最大的疑惑。 涉嫌利益输送 2月11日,有媒体将王群航的分析文章以《恶性利益输送又一例:兴业基金摊薄持有人利益》为题全文刊载。 文章发表后,兴业基金公司随即作出强烈反应,于2月15日发布了《关于个别媒体报道恶性利益输送的澄清公告》。公告称:该文仅凭主观推断、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认为兴业基金存在恶意利益输送行为,对公司及所管理的基金运作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就作者发表的该文对公司名誉权造成的损害,公司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这则公告中,兴业基金公司承认2005年12月28日兴业可转债基金发生了11笔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申购,申购金额总计451?506?500元,这与王群航此前测算的数字基本一致。但兴业基金矢口否认存在任何利益输送问题,声称申购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由于上述申购行为发生在暂停申购公告之前,基金管理人无任何理由拒绝投资者合理合法的正常申购。为防止巨额申购的持续发生,继续摊薄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管理人在作出较明确判断的第一时间内,且无先例情况下,于2005年12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紧急提交了《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不能说明没有利益输送的嫌疑。”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问题的关键是:在信息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一般的套利资金怎么可能抢在兴业基金公司之前作出明确判断?兴业基金反复声称公司已在最快时间内作出反应,事实果真如此吗?为什么套利资金反而能够在更快时间内作出如此重大的投资决策?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大股东提出初步的方案后需要和流通股东进行沟通,尤其是要反复和机构投资者沟通,以获得他们的支持。兴业基金持有大量招商银行的股票及转债,在招商银行股改方案上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是招商银行重点沟通的对象之一。因此,兴业基金有条件最先获知股改方案调高的消息。招商银行在12月28日发布了修改方案及延期复牌的公告,但并没有说明提高还是降低对价,也没有说明什么时候复牌,投资者通过公开信息无法判断其后市的风险。而这则公告签署于12月27日,此时兴业基金很可能已先于外界获悉股改方案调高的情况。 其次,根据兴业可转债基金2005年第三季度的报告,该基金期末的10大重仓股中没有招商银行股票,持有的招行转债期末市值为4.06亿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3.07%。但从9月末到12月28日,经过近3个月的运作,兴业可转债基金到底会持有多少招商银行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和可转债呢?由于没有相关的信息披露,如果兴业基金公司不说,市场不可能知道确切的情况,又有谁会利用这一机会进行申购套利呢? 监管手段要与时俱进 兴业基金公司在保护持有人利益方面有没有做到尽职尽责?是否在这场风波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这件事应该由证监会去调查才能下结论,不查怎么能证明没有问题呢?”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目前的基金基本上是公募基金,所管理的都是社会大众的钱,所以更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和外部监督,基金管理人也更应该公平地对待所有的持有人。 按照兴业可转债基金后来公布的数据测算,这4.52亿元资金的套利申购使原持有人的收益减少了26%左右,这一数字远远高于王群航当初偏于保守的估计。 显然,这种利用制度漏洞及内幕消息进行投机套利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果兴业可转债基金能考虑到信息的不对称,早一点停牌,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就不会无辜受损。 据本报记者调查获知,这11家参与兴业可转债基金申购的客户中绝大多数是保险公司。这些一贯追求稳健的保险资金显然是获得了内幕消息,直奔招商银行股改方案而来,对风险和收益均已经成竹在胸,才敢于大举进入套利。 保险公司一向是基金公司的大客户,而几乎所有的基金公司都经常要向大客户汇报近期的投资情况,这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作为基金的大客户,其申购费通常为每笔1000元,千万以上的资金只相当于万分之一,而普通投资者的申购、赎回成本则通常是高达2%。因此,这些机构往往热衷于利用交易成本低、内部信息优势,盯住基金公司重仓股的变动进行基金申购、赎回等短线套利活动。 兴业基金公司在公告中声称,“无任何理由拒绝投资者合理合法的正常申购”。事实果真如此吗?据兴业基金公司内部人员透露,2005年12月28日当天申购的资金并不止4.52亿元,资金几乎全部来自保险公司,都是兴业基金不能得罪的主要客户。后来,公司内部销售根据一定比例进行额度“控制”,部分满足了这些申购资金的申购要求。由此,兴业基金公司在这一事件中扮演何种角色可见一斑。 2006年1月17日,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在北京表示,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是基金监管的宗旨,也是底线。基金公司要以诚信为本,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公平对待所有持有人,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对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嫌疑进行揭示,更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把整个行业的不良现象曝光,以便引起管理层的重视,完善制度上的缺陷,创建和谐规范的行业环境。”一位基金从业人员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市场在发展,监管手段也要与时俱进。现在看来,这一目的初步达到了”。 兴业基金公司巨额申购事件曝光后,管理层迅速采取了措施。从2月17日开始博时基金公告旗下两只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开始,大量的基金陆续开始暂停申购或转换,基金持有人的利益较原先相比有了更好的保护。只是,对基金暂停申购和转换应该有相应的标准,出台更详尽的管理办法,目前基金的停牌办法还显得有些粗糙。 2月20日,证监会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基金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投资咨询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目前基金业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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