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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市场严重背离国民经济基本走向,或者出现重大波动的时候,政府施以援手,我们是乐见并欢迎的;但具体到平准基金的提议,我们则持相对谨慎的态度。
    股市干预基金(InterventionFund)也称平准基金(StabilizationFund),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一种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对证券市场的逆向操作,熨平 “非理性”证券市场的剧烈波动,以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
    从“国九条”、“温六点”,到“尚五点”,中央政府和主管机构力挺证券市场的意志和决心清晰可见。以政策之手对证券市场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根治积年陈疴,我们乐观地相信,中国证券市场应该有能力也有足够的智慧解决绝大部分体制性障碍,至少取得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治理水平。事实上,我们也看到证券市场的一些基础性改革也正在稳步推进,尽管步履蹒跚,但已初见成效。
    与此同时,却有部分业内人士、甚至监管者力推设立平准基金,尽管监管者对此三缄其口,平准基金入市的传言还是却漫天飞舞。提议固然无可厚非,但是,监管者应该清楚,目前平准基金设立的条件并不充分。在此情况下,我们建议,监管机构应该果断澄清谣言,慎重研议该项措施。
    在证券市场的艰难时期,政府以有形之手加大力度进行基础改革是应该的,而建立健全市场基础和树立市场信心应以产权的保护为基本原则。证券市场既是中国经济改革的薄弱环节,也牵涉到更为宏大的国企改革和金融改革,在该领域依靠市场的自发力量完成改革和调节,短时期内基本没有希望,但这并不等于政府可以全面干预市场。即使在非常时期,市场能自发完成的任务,仍应尽量留给市场;政府则应着力于完善规则、体制等的基础性工作,这是我们的一贯主张。
    众所周知,在成熟的市场中,市场指数低迷与否属于市场自身的问题,也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监管机构是市场的守夜者,而不是指数的监管者;监管者不能同时也是参与者,应该努力避免“既是裁判,又是教练员”的双重身份。这是13年证券市场实践得出的真理。我们回顾2004年中国海外IPO(上期封面故事)发现,随着中国经济基本面的改善,那些抨击中国上市公司缺乏治理、回报率过高的不实之辞,完全是自欺欺人;居民储蓄高达近20万亿人民币、外国直接投资高达600亿美元——尽管中国仍然不是资本过剩型国家,但缺乏资本的托词也是无稽之谈。中国有大量优秀的公司,这些优秀的公司又存在巨大的融资需求——中国并不缺乏投资资金,那么,中国资本市场到底缺乏什么?是信心。为什么缺乏信心?很简单,吴敬琏先生多年来一直抨击的、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制度设计有缺陷的“赌场”,又能期望谁肯来玩呢?
    因此,以史为鉴,大胆学习,建立健全证券基本法规;坚决加大保护中小投资者、惩处违规违法者的力度;吸引大型优质公司国内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督促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放宽资金准入政策等这些基础性的工作,才是政府应该着力推进的。
几乎所有的全球投资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对中国市场的未来都信心十足,而且,在过去的12年里,也实实在在地分享着中国经济高增长的成果。一旦制度建设工作得到实质性推进,中国国内证券市场的体制得到根本改善,中国境内投资者有什么理由会对其失去信心呢?证券市场景气程度,或者具体说到“指数”,反应的是市场信心和市场行为的结果,正是检验相关监管者的改革成绩的指标,而不是其作为“改革”的对象、政府调控的目标。
    作为相关监管者,更不能以市场为名,以改革为借口,行改善政绩之实。说到底,以平准基金调控指数,对于监管者来说,仍然是脱不了“政绩”观的表征;对于部分学者而言,则是不明市场本质而开下的一剂治标不治本的“苦药”,实乃江湖郎中之所为。
    纵观其他的成熟市场,平准基金使用条件极为严酷——用在“不可抗力”导致重大衰退或者危机之时。迄今为止,只有美国在1930年代大萧条、日本1980年代股市崩溃、香港1990年代遭遇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对冲基金恶意冲击等极少数情况下使用的个别案例。所谓“不可抗力”,要么是境外对冲基金的恶意冲击,要么就是整体性经济或金融萧条。显而易见,中国证券市场颓弱之局面与上述情况有着根本不同:既无外力冲击,也无金融或经济危机之忧,而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制度不完善造成的。
    从可行性角度来考量,在中国特有的基础性制度不完善、监管者还承担市场功能的情况下,平准基金何来全球性操作经验?人才和制度何以保障其公平、合理和有效的使用,而不至于成为另一个黑幕和丑闻呢?从世界范围来看,也仅有香港等极少数地区有成功的先例,日本即使有类似的基金设立却至今没有拯救低迷的股市。支持者不应闭门塞听,仅以香港盈富基金为先例。
    对此,我们坚持认为,平准基金应该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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