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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原始出资债权转股权的请教!

某公司即将报会,该公司是成立于1998年的有限公司,山西的企业。2002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公司一笔钱,多数为现金,后又以债转股的形式将这笔钱记入公司股权。现辅导券商及律师要求公司提供原始出资时银行凭证及账户信息。可公司解释说这笔钱为现金,就没存过银行,是直接交给了公司,没有银行凭证。请问此类问题该如何解决好?哪位精英能帮帮忙,感激!

金额如果不大的话,可以;但是金额很大的话,如果不是通过银行缴纳的确实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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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银行凭证,如果有公司财务凭证和公司当时的财务报表可体现出来,再加上当时股东的确认声明,基本上作一番解释也可以,但有一定风险。最好是在前述的基础上,股东再补足该笔出资,让控股股东作出一种积极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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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没有银行凭证,但应该有股东会决议,财务记账凭证,收取现金入账记录等原始单据作为支持,问题不大。但应合理解释现金出资的资金来源,以及未通过银行转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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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控股股东应做出一种积极姿态很重要,您说的财务记账凭证、收取现金入账记录应该有,但股东会决议恐难找到,我们再与企业协商吧。受教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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