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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31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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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购,但要注意披露以下情况:
(1)拟收购资产的内容;
(2)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定价情况;
(3)拟收购资产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若收购的资产为在建工程的,还应披露在建工程的已投资情况、尚需投资的金额、负债情况、建设进度、计划完成时间等。
注意: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重大资产购买的,则应当披露盈利预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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