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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4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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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人到境内投资设立公司,外管局一般不会审批,除了返程投资的除外,但10号文实施以后,返程投资的合法审批几乎不可能。当然,如果自然人直接到境外,也可以投资设立公司,但你的资金无法以合法的途径汇出,存在风险,如果拟上市,则不合规,需规范。最近,在浙江温州的金融改革试点,听说一定程度上会放开自然人境外投资。但还没有最终落实。
先由自然人在境内设立一家公司,然后该公司的名义对外投资,适用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允许企业对外投资。基本程序是,商务部门审批,然后外管局审批,如果某些特殊行业,需要发改委审批。
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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