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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万个事业单位、4000多万“事业人”的改革,大幕或将首先从涉农科研机构开启。 本报获悉,遵照安排,科技部、农业部正加紧相关调研工作。两部委相关官员称,新一轮科研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是解决政府对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多头管理,以及科研机构内部管理不顺的问题。其中,作为科研事业单位最重头的农业部门,农业部已经组织了四个调研组对部内40多个事业单位开展调研。 知情人士还透露,相关部委正在制定与刚刚下发的《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配套的10个“具体操作”重要文件。 涉农科研成突破口 农业类科研机构是我国科研事业单位中较为庞大的一组分队。 科技部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元告诉本报,我国科研事业单位共有8000多个,人员62万,约占不到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2%。而本报从农业部内部了解到,这其中农业科研机构有1144个,从业人员大约是9.6万。除此之外,还有近70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 早在1985年3月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之后,原农业部(当时叫“农牧渔业部”)就出台了《关于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改革事业费拨款,这成为当时农业类科研机构改革的突破口。原农业部要求农业科研院所从市场寻找课题,促进科研成果市场化、商品化、产业化。同时扩大自主权,用科研成果产业化和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来补充事业费和科研经费。 这一过程经历了几个阶段,一直持续到2004年才基本结束。 据知情人士介绍,2004年7月多部委联合下发农业科研改革验收指导意见,随后各省市也分别对所属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进行了评估验收,并普遍认为改革“达到了阶段性验收评估的总体要求”。 但在中国农科院研究员佟屏亚看来,虽经历了20多年的改革,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事实上还未真正破题。 佟屏亚表示,从1986年到现在,国家对农业科研投入还是逐年增加的,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来“养人”,由于农业机构队伍庞大,“僧多粥少”,“养人”成为科研院所的沉重负担。 他举例分析,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都集中在大城市,仅在北京地区就建有学科齐全的中国农业科学院,还有门类相似的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有院系众多的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农学院、北京农业技术职业学院。“类似这样的建制在各省(市)普遍存在,为什么不能按专业分设在自然生态优势区呢?” 一位省科技厅负责人解释称,“每年下达科研项目和经费,都要权衡科研院所和农业院校,摆不平会招惹意见。农业科学院并入大学,我完全同意,可以避免资金分散、重复研究。”他紧接着补充说,但这困难重重啊。 对于新一轮农业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佟屏亚表示,改革涉及到中央十几个部、委、局,权属关系复杂,另外一个问题是,农业科研事业单位如此庞大的人员队伍往何处去,特别是官员何处去,改革需要的钱从哪里来,主要是社会保障资金问题。 公共科研改革第二轮 我国事业单位改革最早就从科研体制改革起步的。 据科技部相关人士介绍,在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之前,国家政策是按人头给科研院所划拨事业费,当时全国县以上科研机构共有5800多家,其中中央级科研机构就有1000多家,科研机构人员队伍可谓庞大,由此带来的财政负担很沉重。 以1985年的《决定》为分水岭,科技体制拉开大幕,其中最关键的内容就是“改革拨款制度”,将原来按人头给科研院所划拨的事业费减少到1/3,剩下的2/3改为课题费,由科研单位通过申报课题进行竞争。 据科技部人士透露,截至2002年底,中央和地方共有1200多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完成企业工商登记,转制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相比而言,我国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的改革则是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才开始的,改革的关键是“把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改造成非营利性的”。 上述科技部官员分析说,从2001年开始,相关部门对公益类科研机构就已经进行过一次分类改革。对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公共服务的科研机构,由国家财政给予重点支持;对比较偏向以技术服务为主的科研机构,与大学联合或转为其他事业单位,对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则彻底转制为企业。 到2004年,这一轮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改革就基本结束,当时国务院20个部门所属的265个公益类科研机构通过调整结构、分流人员,形成了100个左右的重点院所和1.56万人的研究队伍。 但科技部相关人士告诉本报,改革之后科研和生产的“两张皮”现象还是十分严重,关键原因之一就是政出多门,下一轮科技体制改革“首先必须把一些部门的枪给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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