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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同一次增资同股不同价问题

请问各位前辈,我正在做的一个项目在有限公司时期做过一次增资加老股转让,受让对象是同一个公司,增资的价格和老股转让价格相差近5倍。这是不是肯定会成为重大问题啊?有什么方法解决吗?

你可以查一下公司法,同股同价指的是股份公司阶段,有限公司没有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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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案例的,有限阶段可以。如楼上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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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大侠,是哪个案例啊?我去学习学习。研究过坛子里的帖子都说有限公司阶段不违法,但是不知道发审会怎么看,最近好多个有同股不同权的公司被否,东珠景观,南城百货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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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转让老股价格不同案例挺多的,只是一般要按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南城百货被否是同业竞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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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对象是一个公司,不是高管。这样还需要做会计处理吗?多谢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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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持股公司同样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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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结合公允性来看
从价格上来看,增资可以证明的是该公司股权的实际价值,老股转让明显作价低,要结合股东来看,无论是自然人股东还是法人股东,则明显是为了帮助老股东“节税”,尽管拟上市公司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但如果转让老股的股东是实际控制人,则明显构成实际控制人的偷税,上创业板的话根据创业板发行条件,构成实际障碍,上中小板也回造成一些麻烦。
所以只有处理才可以:
老股东转让的价格补齐,老股东依法补税,或者老股东承诺补税、税务机关认为转让价格公允【不过难道是投资机构是傻子?】

尽管可以申辩发行价格高,是为了取得低价老股的代价,新股的价格并不代表公允价值,那么也需要依据取得的总股份数和总价款,计算股权的平均价格,这样只是需要少交一部分而已

如果不处理,证监会会认为在老股转让的时候存在一些“安排”,容易引起质疑。

故建议必须处理,依据平均价格进行计算,老股东该补税就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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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ls,转让和增发并不是“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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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阶段不要求相同价格的,当事方自愿,只要有合理解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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