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A一级课程
CFA二级课程
CFA三级课程
CFA伴读计划
会员服务
CFA金融教育
首页
|
学习中心
|
注册
登录
CFA论坛
»
【投行实战与研讨】
»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作为IPO企业股东的社保基金划转问题
返回列表
发帖
draz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draz
当前离线
UID
223281
帖子
264
精华
0
阅读权限
255
在线时间
1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7-11
最后登录
2016-4-18
CFA Candidates
UID
223281
帖子
264
主题
128
注册时间
2011-7-11
最后登录
2016-4-18
1
#
跳转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体大小:
t
T
发表于 2013-2-4 07:57
|
只看该作者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作为IPO企业股东的社保基金划转问题
企业
,
合伙人
,
股东
,
如何
关于社保基金划转问题有如下疑惑,恳请指教: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拟上市公司股东,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存在国有成分(假设该国有成分若直接持股一定需要承担划转义务),该合伙企业是否需要承担划转义务?或者是否是根据国有成分比例来确定?以及如何划转?
收藏
分享
torontoanalyst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torontoanalyst
当前离线
UID
223334
帖子
263
精华
0
阅读权限
255
在线时间
17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7-11
最后登录
2013-9-9
CFA Candidates
UID
223334
帖子
263
主题
43
注册时间
2011-7-11
最后登录
2013-9-9
2
#
发表于 2013-2-4 07:57
|
只看该作者
根据《关于印发<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7]108号)和《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号)的规定,需标注国有股东标识的情形包括:
1、政府机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或出资人全部为国有独资企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上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0%的公司制企业;上述单位或企业合计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制企业。
3、上述“2”中所述企业连续保持绝对控股关系的各级子企业。
4、以上所有单位或企业的所属单位或全资子企业。
TOP
Zesty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Zesty
当前离线
UID
222266
帖子
226
精华
0
阅读权限
255
在线时间
144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7-2
最后登录
2016-4-15
CFA Candidates
UID
222266
帖子
226
主题
64
注册时间
2011-7-2
最后登录
2016-4-15
3
#
发表于 2013-2-4 07:5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是国有企业,我是越来越糊涂的了。
TOP
返回列表
[收藏此主题]
[关注此主题的新回复]
[通过 QQ、MSN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