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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独董的资格问题

我想问下大家,公务员(比如财政官员)能否担任上市公司独董,这样会不会影响其独立性?谢谢

不行,参照公务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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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有两条,一条说不行,一条说经相关部门同意,并且不在任职公司领薪,可以。
实践中一般参照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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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明白了  谢谢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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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相关的2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兼职需满足三个条件:(1)因工作需要;(2)经批准;(3)不领取兼职报酬。
能满足此条规定的兼职貌似不大容易。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是一般性禁止规定。此点规定,我觉得主要还是为了避免权力寻租或者公权力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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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担任独董的好像有好几个案例,如60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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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1招股书里明确有一句“近三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工作调动以及国家公务员不便于担任公司董事等原因发生以上变动。”,充分说明公务员还是不行的。而且还是04年的招股书,现在要求自然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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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1 2009年4月股东大会增补的独董陈晓红是高校教授,同时在政府任职。是否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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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担任独立董事算不算对外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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