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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融资
  
在美国,承担牵头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是私募的合伙制企业,也就是所谓的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
  
在法律形式上,它们并不是“公司”,也没有所谓“基金”这种组织形式,都是“合伙”。“合伙”相对“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形式,其实更加古老。但是自从资助了收购大型上市公司的杠杆收购和“雅虎”等高科技公司以后,各种私募的“合伙”(下文用“私募股权”代替这一概念)名声大噪,其中后者被称为“风险投资”。其它各国看到了美国的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为扶植中小企业成长带来的好处后,纷纷引进相应的概念,例如中国许多地区都成立了“创业投资公司”,但是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关于美国私募股权融资的统计信息其实相当不完整,因为这些机构并没有向公众报告财务和经营的义务。仅仅知道一些成功的故事并不足以使我们了解真实的制度运行。
  
从宏观环境讲,上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促进民间资本进行风险投资的扶持政策,政府和民间携手共进,促进了风险投资事业的繁荣。首先,1978年,美国劳工部放宽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的有关条款,允许养老基金有条件地介入风险投资事业;第二,1978年和1981年美国国会两次下调了长期资本所得税,长期资本所得税的最高税率由49%下降到28%,后又下降到20%;第三,美国国会和劳工部在法律上确认了有限合伙制公司的合法性,为专业管理人员与风险资本的结合创造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第四,NASDAQ小型资本市场的建立,使风险资本能够顺利退出企业,实现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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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的小企业政策
  
在美国经济中,小企业一直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被认为是“美国梦想”的具体表现,美国公民普遍认为,对企业家来说,惟一的限制是其自身的创新意识和对成功的渴望。
  
统计显示:截止2002年底,全美共有2290万家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7%,提供了近1.2亿个就业机会,在私人部门中占50.1%,在新增就业机会中,小企业的比例更是高达75%(2002年,小企业新增雇工55万余人,较上年增长0.9%)。小企业雇佣了大量的新手、老龄工人和兼职者。与此同时,美国小企业也获得了非凡的成功,除了少数极端的例外,绝大多数大公司都是从小企业成长起来的。2002年,小企业的销售额占私人销售额的40.9%,而当年全美破产的企业总数只有38155家(大部分是小企业),比20世纪80年代末期减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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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专职机构SBA 全方位扶持
  
研究美国的小企业政策,就不能不提及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作为美国政府专门设立的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援助、政府采购、紧急救助等全方位、专业化服务的机构,它是美国政府制定小企业政策的主要参考和执行部门,在各政府部门中有相当高的地位,局长由总统亲自任命。
  
1932年,胡佛总统为应对大萧条而设立的复兴银行公司(Reconstruction Finance Corporation,RFC)是SBA的前身,主要向在经济危机中受到损害的公司提供联邦贷款,其职能在此后的罗斯福总统任内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二战期间,针对小企业难以分享军工合同的状况,国会于1942年设立了战时小企业公司(Smaller War Plants Corporation,SWPC),向私人企业直接提供贷款,或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SWPC在战后就被解散了,其主要职能移交给了RFC。当时的研究发现,小企业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信息和技术,为此,美国商务部成立了小企业办公室(0ffice of Small Business,OSB),主要致力于对小企业家的培训工作,这一职责后来移交给SBA。朝鲜战争期间,美国国会创建了另一家战时机构处理小企业事务,即国防小企业管理局(Small Defense Plants Administration,SDPA),主要职能是评估小企业的能力,在确认其能够胜任政府合同时,SDPA将其推荐给RFC,由后者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在艾森豪威尔总统推动下,美国《小企业法》于1953年7月30日正式实施,接替RFC和OSB主要职责的SBA也在同一天成立。
  
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法》赋予SBA的职责是“尽可能地帮助、援助、维护、保护与小企业密切相关的利益”,并要求SBA确保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合同和国有财产转让中获得合理的比例。OA办公室(0ffice of Advocacy)是SBA内部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其成立有深刻的背景。大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会对国会展开强大的游说攻势,从而影响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制定,这使美国政府认识到,必须听取来自小企业的声音加以平衡。OA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于1976年成立的,其职责是“在联邦政府内部替小企业代言”、监察各政府部门执行情况,以及开展与小企业发展有关的统计工作和经济研究,包括小企业在增强市场竞争力、抑制通胀、增加产出与就业、促进出口、激励创新、把新技术引入市场等方面的贡献。相对独立于政府是OA最大的特点,其首席顾问必须来自私人部门,并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负责在国会、白宫、各政府部门、联邦法院和州政府讨论有关议案之前,考虑与小企业有关的意见和利害关系。
  
SBA一般不直接向小企业贷款,主要是通过担保等信用加强措施,鼓励或发动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或进行风险投资。这些金融机构和其他与SBA合作向小企业提供帮助的大公司、民间组织等,被统一称为SBA的资源合作伙伴。长期以来,SBA与它们都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SBA在美国各地设有65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超过3000人,其向小企业提供的支持包括资金援助、技术援助、政府采购、教育培训、灾难救助、市场开拓(特别是国际市场)等,具体的项目则种类繁多,应有尽有。
  
据统计,半个世纪以来,SBA直接或间接援助了近2000万家小企业。1991—2000财年,SBA帮助43.5万家小企业获得了946亿美元贷款,超过了此前近40年的总和。2002财年,SBA支持了总额达123亿美元的小企业贷款以及超过10亿美元的灾难贷款;在SBA的帮助下,小企业获得了超过400亿美元的政府采购。目前,由SBA组织的贷款存量约21.9万笔,总额超过450亿美元。
  
事实上,SBA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金融支柱之一,在美国(也许是全球)范围内没有其他任何一家金融机构能够在小企业融资方面承担如此重大的责任,它也因此成为美国政府最具效率的部门之一。
  
SBA著名的SBIC项目已经成为联系风险投资家和小企业主的纽带,并成为全球范围内“公共—私人合作关系”典范。据统计,自1958年启动以来,该项目发动的风险投资累计超过300亿美元,由其扶持后成长为大公司的有Apple、Compaq、Intel、AOL、Federal Expres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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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的三种途径
  
当然,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从来就不应该只是行政部门的责任,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王召整理的部分国家或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手段来看(表1),必须对中小企业融资总体框架的各个方面做出研究才能得到较为全面的观察。美国中小企业除了政府小企业管理局一贯的强力支持,商业银行、私募股权和公开上市是其解决发展资金的三种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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