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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太伟大了,我们一定要一起努力。我也遇到相同的情况,能不能帮忙把这条法规贴出来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9 10:57: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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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越来越搞不懂了。

书不买还不行,寄过来还要我们自己付钱,

怎么发现比霸王条款还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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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这个问题和UPS和海关交涉很多次了。
下周找到一个叫张建成的海关科长就知道怎么回事了。

事情是这样的:

    我先联系了UPS上海10多次了。他们每次说话都差不多。
因此,我联系海关!!海关办事效率很低。踢皮球!!!

终于逮住一个海关,他说:如果是私人物品是免税的,并且说UPS不合法!他说即使正式报关清单,也收不了那么多的税!!

我大胆猜测下:可能是UPS和海关所谓的张科长有猫腻!!!!!!!!

每年那么多CFA教材,他们会赚很多。。。

UPS接电话的那个女的:一直说不可以以私人物品申报!!!!但海关总署条例161和其他法规都显示不需要征税什么的。

只是他们太龌龊了!!!

周一继续战斗!!!火大!!

还有UPS一直没有给我发到货通知书。是在我的要求下,今天下午才发的!

他们没经过我们的同意,就以正式报关方式,所以我们才要付37美元!!!


我也收到了CFA协会的“威胁”性质的回信!!

我回了CFA协会,还没得到回信!!!!我把海关总署的条例发过去了。。。并且说UPS严重影响了CFA的声誉!!

希望大家一起努力!!!坚决惩治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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