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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汇独辟蹊径 香港市场IPO首现“退股机制”

2004年12月19日,香港领汇基金宣布取消上市安排。2005年11月14日,领汇宣布重启上市计划。第一次取消上市源于面临司法诉讼,第二次还会面临同样的风险吗?所有人心里都有这样一个疑问。
领汇于是设计了一个“退股机制”,按照这一机制,若面临诉讼或其他风险,领汇可宣布启动这一机制,有意退股的投资者可以退回获得分配的股份,领汇上市计划则相应推迟而并不是被取消。这是香港市场IPO中首次采用这样的机制。
仍有可能面临诉讼
领汇之所以设定退股机制,原因在于其仍有可能面临法律诉讼风险。
领汇基金原本于去年11月24日即发布上市计划,但由于香港公屋居民卢绍兰质疑房委会是否拥有出售公屋权力,向法院提起司法复核,而迫使时任特首董建华不得不于12月19日签字搁浅领汇上市计划。尽管《基本法》规定判例法则在港适用,房委会有权分拆领汇上市,但领汇仍有可能面临以其他理由提起的诉讼。
据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目前港府与香港房委会以五五分成原则平均分摊房委会非住宅业务营运盈余净额,港府容许房委会保留非住宅业务出售收益,就《公共财政条例》及《基本法》第64条而言,可能会被外界认为是挪占政府收入。
对此,香港房委会方面消息人士透露,房委会两年前即研究过有关问题,结论是不会影响上市计划,最坏的结果是上市后,房委会不得不将出售资产所得部分资金交回港府库房,香港房委会对此已表示:“如果有人藉此提出司法复核,遭指控的一方会是港府,和房委会无关,因为房委会分拆领汇上市的合法性,已经毋庸置疑。”
除可能的法律风险外,领汇基金还对其他风险进行了异常详尽的阐述,其中之一便是禽流感可能带来的风险。领汇基金表示,会根据政府指引应付禽流感的潜在风险。尽管领汇旗下9200个商铺中活禽档位仅占总数的1.6%,但若禽流感爆发并造成此前与非典类似的影响,领汇会按商户受影响程度决定是否减租,因而可能导致基金收益下降。
不过,尽管详列了很多风险,领汇基金此次还是对成功IPO充满了信心:即使有人以潜在的法律诉讼提出威胁,但其分拆出售及全球发售仍会进行。实际上,香港投行界普遍认为领汇再次因司法挑战而放弃上市的可能性非常小。软库金汇投行总裁温天纳即表示,相信未来透过司法复核挑战领汇将不会成功。
退股机制启动将导致延迟上市
尽管领汇管理层相信此次因司法诉讼而导致上市不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出于稳妥起见,在充分披露风险的同时,仍然设置了一个在香港招股活动中前所未有的“退股机制”。
按照这一机制,如果在领汇开始派发公开认购文件(11月14日)至公布认购结果(11月24日)期间,受到法律挑战,管理层认为有理由启动退股机制时,会在24日公布启动退股机制,授予认购成功投资者退回所购股份的权利。值得注意的是,并非遇到所有的法律挑战,领汇都会启动退股机制。
若启动退股机制,成功认购的投资者将至少有7天时间来决定是否退股,但一旦决定退股,就只能全数退回。与此同时,由于退股机制在公布认购结果后才启动,投资者若借“?展”(即证券贷款)认购,则被冻结的资金只会是成功认购单位基金所涉及的金额,领汇并不赔偿利息。至于成功认购领汇的投资者,若不选择退股,将可继续获得分配领汇基金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启动退股机制并不代表放弃上市,只不过让部分没有信心的投资者选择退出,从而减少潜在的股东诉讼风险而已。退回的基金单位将重新分配,领汇仍可继续上市。然而即使如此,上市日期也会推迟。按领汇招股说明书公布的上市时间表,若领汇真的面对法律挑战,而领汇管理人又决定在上市日(11月25日)前启动“退股机制”,则上市日期将押后最少20天,至12月15日,但最迟不会迟过12月23日上市。
由于“退股机制”在香港招股活动中属于首次启用,香港投行界人士表示,暂时难以评估其运作情况,但他们同时表示,该机制对于后来的招股活动会有启示意义,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面临较大风险的招股活动如公营资产私有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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