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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发行将成主流 30家公司组成再融资第一梯队

据本报信息数据中心统计,在42家再融资决议仍处有效期的上市公司中,有30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硬指标要求。分析人士认为,这部分公司可能成为再融资开闸后实施融资的“第一梯队”。
由于再融资暂停已近一年,一些公司的再融资决议已经过期,但仍有42家公司的相关决议处在有效期内。按照《办法》的要求,配股条件是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公开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则要求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60%以上。《办法》还对分红记录、是否存在监管污点等问题作出了规定。在经过这些“硬指标”筛选后,G华新、G招商局等30家公司保留了再融资资格。
不过,虽然一些已完成股改的公司没有以董事会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明示”再融资意向,但业内人士认为,不排除这些公司有再融资的打算。按照《办法》对公开增发的条件进行淘汰后,605家完成股改的公司中,有274家符合要求,占比达到45.29%。这些公司可能是再融资的“第二梯队”。(中证网)
私募发行将成再融资主流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后不过两天,就有三家上市公司发布定向增发的再融资公告。业内专家表示,包括定向增发在内的私募发行,将成为今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流方式。
阳光股份、G京东方、G天威近日先后表示,将以定向增发形式发行1.2亿股、15亿股和3500万股新股。联合证券并购私募融资总部韩楚表示,三家公司提出的定向增发方案都与《办法》的要求相吻合。“他们在《办法》出来后迅速拿出方案,应该是考虑到:一旦《办法》成为正式文件,自己的方案可以尽快得到证监会审批通过。”
自去年5月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国内证券市场IPO和再融资活动就处于停顿状态。尽快重开再融资闸门,一直是许多上市公司的迫切愿望。但《办法》关于市价发行的有关规定,使增发、配股、可转债、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以及非股改备兑权证这五种再融资方式难度增大。西南证券研究员张刚认为,与这五种再融资方式相比,定向增发具有门槛低、效率高、审批简单等好处,其受到上市公司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之前听说过这样一个逻辑:一旦恢复发行,首先恢复的是定向增发,其次是其他再融资,最后是IPO。”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兼首席合伙人郑培敏表示,因为这三种融资方式,对二级市场的冲击力是依次递增的。定向增发由于增发的新股有12个月的锁定期,实际上对眼前的证券市场几乎不构成冲击。在目前以市场为重心的监管思路下,定向增发也很容易获得监管层的偏爱。证监会在上述《办法》中表示,将对非公开发行启动简易的快捷程序。
郑培敏认为,除对市场冲击力小以外,包括定向增发在内的私募发行还有两个好处。首先,私募发行可以使一些上市公司迅速改变实际控制人,从而提高自身重组的效率;其次,即便不改变实际控制人,由于参与私募的股东一般都是机构投资者,有的在认购以后还会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这样对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很有好处,可以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能往优质化方向去做。”
东方高圣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陈明键明确表示,私募发行将会成为未来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向。“这主要是因为私募的效率比公募效率高很多。”陈明键说,“公募根本无法控制,一年、两年都是它。而根据现在的再融资办法,定向增发只要双方谈好,一、两个月可能就办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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