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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非公开发行锁定保险、基金等十大对象
2006年5月12日,中信证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初步确定了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该公司发布的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主要包括,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合格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继中信证券1999年实施‘大项目战略’,2002年实施‘大网络’战略后,2006年,公司将集中资金以及人才优势全面启动以买方业务为核心的‘大平台’战略。从而在实现收入总量增强的前提下,实现收入质量的提高。”在该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见面会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程博明表示。 “证券市场创新与买方业务密切相关。包括衍生产品、商人银行、产业基金在内的新型买方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利润贡献非常大,上述业务的发展对实现证券公司业务的平衡增长、均衡增长将有很大帮助。但新型的买方业务对证券公司的净资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希望公司通过增发将净资产质量扩大从而为新业务的开展创造条件。如果此次融资顺利,公司净资产将突破100个亿,成为中国最大的证券公司。” 程博明表示,资本增加服务于战略布局,中信证券股权整合后是文化上的整合。去年通过一系列收购,中信证券迅速地扩大了收入基础。而下一步,中信的重心是在进行业务线先高端后低端的整合后,实现营业部布局更优化,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据悉,在此次增发中,包括索罗斯基金等境外机构以及多家QFII与中信多有接触。一些机构将中信证券估值定义为上个世纪80年代的野村证券。另外,国内不少保险公司和基金公司也在与中信证券进行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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