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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召开三届九次董事会并审议通过《关于与境外投资机构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该公司将与胜达国际集团?SICO?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且此项合作主要投资于境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 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券商对于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投资限制即将解禁且中信证券有望成为市场正在猜测的试点企业。 投资拟上市公司股权 中信证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月23日在北京京城大厦召开,会议由王东明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19人,实际到会董事12人。会议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与境外投资机构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告显示,根据该议案:中信证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胜达国际集团(SICO)合资开展股权直接投资业务,且主要投资于境内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双方合资的承诺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双方出资比例为:中信证券出资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以下同),占50%比例;胜达国际集团(SICO)以其全资子公司出资,出资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占50%比例。 该公司董事会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就合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应手续。如涉及事项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相关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实际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有券商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实业投资领域,但后来由于形成的不良资产数额太大而被有关部门清理整顿,并对证券公司投资方面作出了严格限定。到目前,除了期货和基金以及有价证券几种之外,其它投资一直被视为非许可范围。据媒体报道,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即将解禁且将选择部分券商开始试点。 业内人士指出,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是券商发展与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必须开展的一项业务,也是券商向投资银行的回归。一些高增长企业,往往由于缺乏合适的战略投资者而失去了上市的机会,而与之联系紧密的券商则正好可以充当这一角色。但由于目前创投政策法规还不完善,非上市公司其主要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股权的退出以及券商自身的财务风险都是不可不防的隐患。对于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可以通过与其它券商、金融机构共同发起基金等多种方式,保证资金来源,有效分散风险。在业务模式上,只为选中的非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而不参与生产经营活动。 据了解,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运作模式目前比较受券商的认同。第一种是将非上市股权投资业务并入券商业务体系,证券公司成为直接投资主体,直接用自有资金或者专项资产管理形式募集资金投资进入非上市公司,为非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支持与经营管理服务,按投资多少分成来获取盈利。另一种则是由证券公司设立专门的分支独立部门或机构,仿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国外成熟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经验,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再择机退出获利。 2.8亿港元增资中信香港 此外,中信证券董事会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资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2.8亿港元的议案》。因系单方增资,另一股东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此次未参与增资,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董事会正式审议前,已获公司8位独立董事同意。根据该议案:1、增资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2.8亿港元,公司的持股比例自目前的80%上升至约87%;2、增资主要用于提升中信证券(香港)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在股票承销和新股融资业务方面。3、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涉及增资事项的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公司已完成了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增资、向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发行20%股权和对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三家经营投资银行、股票及期货经纪业务的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自收购完成以来,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致力于提升业务基础,并担任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H 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本次拟再次增资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业务能力,特别是在股票承销和新股融资业务方面,从而促进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业务增长,提高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单方增资后,公司在中信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80%增加到87%,充分保护了公司的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的表决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在表决过程中关联方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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