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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次调查基金销售

证监会又一次开始对基金销售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本报获悉,最近几周,证监会展开了对较大的和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基金公司基金销售违规行为例行调查,第一批接受调查公司位居上海,之后是北京,最后对位居深圳和广州的基金公司进行调查,此次调查是在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相互配合下进行的。
此外,证监会还调查了部分货币市场基金存在的问题,即协议交易债券处理和货币基金亏损问题的处理。
例行检查的大背景是《反商业贿赂法》出台呼声日高,据悉新法规将对医药、化工领域里的各种不规范销售行为和商业贿赂做出明确规定。
基金行业同样存在各种不正当的销售手段,国内基金业经历了几年的发展,基金公司家数不断增加,但基金销售主要依靠几家大银行来代销的模式没有改变,不少基金公司为了保证或提高基金首发规模,一般会对基金销售的代销人员进行物质奖励和现金返还,但这种方式将会受到未来出台的《反商业贿赂法》的制裁。其实在2006年2月,证监会就给基金公司销售基金打了预防针,当时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召集20多家基金公司总经理在北京开会,讨论主题就是基金销售中的现金返还问题。
之后,从证监会基金部监管三处分离出来的基金销售监管处成立,之前担任过证监会综合处处长的巫克立担任销售监管处处长,副主任洪磊负责,此处将在2006年年底挂牌。
此处成立后工作将有四大重点:一是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二是维护销售市场秩序,三是促进销售创新,进一步通畅银行和资本市场之间的资金渠道,四是对销售费率进行研究。
另外,证监会基金部基金销售监管处成立目的是,证监会将准备把基金销售监管原则从把关入口的准入监管转变为“自律备案、行为监管”。
但基金发行和销售一旦变成自律备案之后,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在基金销售渠道无法改观的情况下,为了提升销售业绩,不排除仍会有基金公司以新的方式和手段给渠道人员激励。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不少基金公司如华安兴业、工银瑞信等公司都公布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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