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中外合资企业改制时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得税问题

请问:中外合资企业改制的时候,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外方法人股东享有部分可否缓缴所得税?

去年我的项目股改时,外管局提出股改增资,涉及股东所得税缴纳,必须要有税务部门的批文方可办理。因此外方法人股东补缴了几百万的税款。

TOP

CPA教材。。个人所得税。。。。

TOP

我只知道外方自然人股东免税。。。。。。。。。。。。。。

TOP

楼上正解,主要还是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TOP

看情况,我记得是2008年1月1日前产生的利润转增股本时,外方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税,之后产生的则需要,先按预提所得税率计算,后按税收协定征收。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