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土地使用权问题

一上海企业购买了工业厂房,评估报告未对房产和土地单独作价,企业计为固定资产。根据会计准则,购买价应按照房产、土地公允价值在房产和土地间合理分摊价值,实在无法分摊的统一计为固定资产。
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上是否必须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计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折旧和摊销,目前审核过程中对此有无要求的?如需分开处理公允价值如何取得,谢谢!

我遇上同样问题   我这是企业评估调账   但是有几处房产和土地是结合在一起采用的是收益法评估   全部记为固定资产     所以土地没有价值


我不打算重新分开    强烈坚持说价值无法分开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