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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业务不需要国资控股了?

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非公有资本可以投资参股下列领域国有文化企业:出版物印刷、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方面的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上述文化企业国有资本必须控股51%以上。

但是华谊兄弟并不符合上述条件啊,还是这个规定已经被废止或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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